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等13个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70号)相关要求,加强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普通外科内镜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启动了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项目,2022年第一期培训已如期结束,现将第二期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以下简称《管理规范》)中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中的术种(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拟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3年。
(二)有5年以上普通外科诊疗工作经验,目前从事普通外科诊疗工作。
(三)累计参与完成普通外科内镜手术不少于200例。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培训结束后考核。
(二)培训地点
普通外科内镜医师培训合作单位,师资及学员接收计划见附件2。
四、培训方式
本培训为脱产式培训,培训期限不少于3个月。培训形式主要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和动物模拟培训(非必须)。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中期测评和末期测评。
(一)中期测评:学员进入培训合作单位满1-2个月后,由各培训单位组织实施。测评完成后在培训管理系统中录入中期测评意见。
(二)末期测评:学员进入培训合作单位满3个月,经师资同意后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学员录制手术录像并上传至系统,由专家委员会评定是否合格。
六、证书
考核合格的学员可获得人才中心和培训合作单位颁发的培训证书,以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
七、报名流程
报名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日。
报名方式:登录“内镜医师培训项目管理系统”(https://njpx.bjggty.com/njpx/home.jsp),按规定程序如实填写学员信息及选择培训志愿,完成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录取结果。
八、其他事宜
培训费用标准请各培训合作单位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要求自行制定,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程坦、王燕娟、李方
电 话:010-59389907、010-59389905、010-59389890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9月8日